去形容
会形容,是一种德行。以前长辈嘱咐说:在外面遇到了问题,该是什么,就是什么。
我晓得这话是得藏在心里的。个别时候,做出来的要真和心里想的一个样,那么这个亏,我便吃定了。当然我绝不倡导表里不一。我所看好的,是一种隐喻和形容。
小时候理解“形容”这个词,就是把一个东西用一种感觉表达出来。而我又比较敏感,所以会穷尽脑浆去形容一些人与事。那时候我说,小红的脸红的像血一样。老师就用尴尬的眼神示意我不要那么极端,要形容脸红完全可以委婉一些。我想了想,指着身边的女生说,小红的脸红得像她的脸一样。老师听完后满意的点了点头,而身边的姑娘却极为幼齿的双手捂着脸咯咯的笑。我问她你笑什么,她很自然的骂了我,大致意思是说我极笨、极不灵光。
后来逐渐有了概念,了解到其实“咯咯的笑”,也是一种形容。而现今周遭的人与事,却不允许你再单纯的形容什么了。
上了初中知道了还有比形容更烈的词,叫隐喻。
所以从此以后,王子和公主就过上了隐喻的生活。
但还是帮孩子,能懂什么隐喻。
由此我跳跃的思忖了一下,其实当年的波兰斯基,施虐的对象并不是萝莉,而是总也没有定论的心情。故而意识上的高水平,是稳定而举重若轻。同样的,隐喻也不会是形容的进化。隐喻至少是方文山的那一句:差一点就亲到她,苹果光的脸颊。配上谁都想哼的调子,让Edison代言iPhon的手机。
长辈若是知道我这么想,一定会觉得我太过乖张了。其实所谓的乖张是我赖以进步的基调之一,亦是对我的一种形容。过些时日,那些锋锐被磨平了以后,我会自然的沉淀下来,去找些关乎未来的事情去钻研,然后于己有利,造福一方。
抓内核的说,“形容”就是一种生存的伎俩。动听最好,嫉俗也罢,所传达的,都是世事所赋予的感知更迭。
而源头,人们的情感斗转星移,才让这个世界得以转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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