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诉你!!乖乖凌
我告诉你。你再给我加日期就整张贴删掉!!!
白和我讲过。禁回的是不用加日期的。
!!!
现在都什么人阿,怎么那么爱动别人的东西。
擅自更改你有没有问过我阿。就算你是版主又怎样阿。\
不爽就整张贴删掉。靠。
版规。:1.发新贴题目格式:[发贴日期]+题目...如 连载的日记则不需注明日期。 本帖最后由 婕、z1 于 2009-11-19 00:04 编辑
你眼睛有问题是不是阿。版主都不看版规还好意思改我的东西。
话说您还是那个版的版主,自己的版规都没看清楚怎么去管人。 是我疏忽了,我带的不好,我向你道歉。以后我会多看下贴子的。另外投诉可以对版主进行投诉,更新完的版块是有这个功能的。请不要公然人身攻击。
对于昨晚的事,确实是我的不细心造成的,对此我感到很抱歉,没看到你的是连载,是我的错!可就算这样你也不用这样抵毁我吧,我确实犯错了,那我就该死吗?就被你说成眼睛有问题吗?这么说我是不有点过分了!多的我不多说了,既然我做错了,你说什么我都不会有意见!只能说对不起了,对于这次的过错是我作为版主第一次的失误,以后不会在有了!这次的事我会负责,也会给大家个说法! 日记版块分为两种格式。
连载的日记因为不是只记录那一天的事情,没有固定日期,所以不需要加日期。
日记版块上版规有注明。
版主在没有注意的情况下,编辑了会员的帖子。这只是偶尔疏忽,我们每个人都有不经意的时候,即使我们发现了,也应该是耐心和气的提醒,不允许这样发帖子公然挑畔。
会员发现问题的时候及时提醒,不要轻易动怒。
因为这本身就并非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只是编辑了一下帖子,及时告知版主,改过来就可以了。
而作为版主则应该在平时工作中多观察,与会员取得好的沟通,避免出现纠纷。人无完人,和谐相处的主要前提是我们给别人多一颗宽容的心。
妞。
别闹了。
是我让凌加的。
如果你因为这个事而不高兴,那么,我给你道歉。
————
还有,凌,不是你的错。是我让你那么做的。
————
我道歉。是我疏忽了。日志这个板块,我没怎么去了解。
你眼睛有问题是不是阿。版主都不看版规还好意思改我的东西。
话说 ...
婕、z1 发表于 2009-11-19 00:02 http://bbs.90home.com/images/common/back.gif
——
妞,行了。
是人都会有失误的时候。
而且昨天,他也来问过我,你的帖子没有写日期,该怎么办。
我告诉他,那你给他加日期吧。
这,的确是我的不对。因为日志这个板块,一直是由白来管的。
我没怎么去了解。
————
下不为例就可以了。
哥向你道歉。 不只是你自己有脾气,我也是有耐性的!我确实做错了,你的话气的我很想骂你,既然我做错了,我就无权发表意见!我会保持沉默:86) 本帖最后由 天SOUL〆、 于 2009-11-19 13:17 编辑
难怪这丫头那么火大 那帖子好像也被我糟蹋过!!! 理解你丫头!! 我也有错 我也道歉
同样理解乖乖凌 一心想搞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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