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09-6-12 13:13:40

关于某网站侵犯本人权利声明

关于某网站侵犯本人权利一事,现作出公开声明
某.LA域名网站,已构成对本人著作权侵犯,网站所使用的LOGO,以及BANNER广告图片,及其它如头象,图标等文件,并声称图片未注明版权,在沟通后仍坚持使用本人所设计之作品,现公开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限期自今日起2周内。
90后。法律顾问(现实习律师)将于半年内拿到律师资格证,本人保留对侵权方的诉讼权利。
为此作出公开声明。

90后。90HOME.COM- 站长
2009年6月12日

烁影 发表于 2009-6-12 16:17:29

这个 老大 我还是不懂 侵权不是要给对方看的吗?
为什么要写在网站里啊?
还上来就 大红字~~~

Mosquito 发表于 2009-6-12 16:56:53

素质,哎..

糖。 发表于 2009-6-12 17:49:49

90后。法律顾问(现实习律师)

我们网站的法律顾问是哪个啊。
我都不知道啊。

也许事吧 发表于 2009-6-12 19:46:29

这不是前段时间的事情么..

我们网站还有律师哦..

ordss123 发表于 2009-6-12 20:10:15

zi^56.
.
.....

糖。 发表于 2009-6-13 17:02:12

律师是哪个啊,
我都不知道啊
有知道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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