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_べ笑 发表于 2010-9-16 23:48:37

第59届世界小姐广东大赛

  第59届世界小姐广东大赛报名简章http://img.1626.com/images/userup/0907/301H552X25.jpg  一、参赛条件  第59届世界小姐广东大赛相关工作于6月15日正式启动,本赛区赛事由中国演出家协会、第59届世界小姐中国赛区组委会、第59届世界小姐广东大赛组委会主办。现在选手报名活动已经开始,报名参加本次世界小姐广东大赛比赛者(以下简称“报名者” )应当满足如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选手年龄在28周岁以下,18周岁(含)以上,且未婚未育;  3、选手身高160公分(含)以上;  4、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在读中专或同等学历)。特殊情况经主办单位同意可酌情考虑;  5、身体健康,能适应紧张的排练及比赛;  6、符合出国政审和办理出国手续的条件;  7、凡2008年1月1日后参加全国性模特大赛或形象代言人、主持人大赛等获得冠亚季军者,可直接参加本次世界小姐广东大赛复赛,但报名时需出具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二、参赛须知  1、参赛选手在参加本次大赛期间不得参与其它类型的比赛活动。  2、参赛者必须不受任何其它合约限制或束缚;如参赛选手在参赛前已经签订业务合同,则其在报名时应当及时予以说明,组委会有权判定其是否符合参赛条件,并建议其与业务合同对方当事人协商,以采取不影响比赛的解决方式(该解决方式是否影响比赛以主办单位的决定为准);在大赛结束后,该选手可以协商提前终止前业务合同,与本次大赛的主办单位签约一年。参赛者在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有关资料,若发现有隐报、漏报或虚报资料的,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3、大赛主办单位对参赛者的报名资料全部内容及在参赛期间的形象表演和活动拥有制作权及使用权(含平面、影视及影视剧);主办单位对上述资料及制作作品有完全的著作权,并可为商业或非商业目的保存、使用、发表、发布,而无须征得参赛者的同意或支付任何报酬。上述保存、使用、发布的权利不以参赛期间为限。  4、参赛者在参赛期间,不得进行下列行为,如有违反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1)参加非大赛组委会安排的国内外时装表演(无论营利与否);  (2)拍摄非大赛组委会安排的广告(含平面、影视);  (3)拍摄非大赛组委会安排的影视剧;  (4)私自接受非大赛组委会安排的媒体记者有关本大赛的采访;  (5)在任何传媒刊登、播放非大赛组委会安排的任何形式的图片、音像、文字资料。  (5)按照大赛组委会通知参赛选手的日期和地点提前12小时抵达组委会,并停留至本次大赛结束(以下将该段期间简称为“参赛期间”);选手确认除非大赛组委会预先书面认可,该选手在此期间的安全与大赛组委会无关。  (6)入围决赛选手在参赛期间封闭训练的生活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应服从组委会的管理,不得留宿外人或者擅自离开住地,不得从事赌博、酗酒以及任何违法行为,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7)参赛选手在参赛期间应当爱护公物以及比赛现场设备,如因其本人原因导致相关物品损坏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参赛期间,参赛选手应参加主办单位组织的相关推广活动,并承诺将根据主办单位的要求进行义务演出。  (9)参赛选手应当遵守大赛组委会关于参赛选手登记的有关程序和规定,如实填报自身情况,并出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参赛选手提供的信息和证件不真实,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有权要求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10)参赛者必须严格遵守大赛组委会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者可携带报名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在校证明)及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报名所需照片及有关资料到广东大赛公告的报名地点报名。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7、9号大堂  报名咨询电话:020-83492300  (2)报名费  报名者参加比赛,需交纳报名费100元。  (3)量体  所有报名者均于初赛培训前参加统一安排的量体。量体范围包括:身高、体重、三围、肩宽、臂长、腿长、比例、鞋号、发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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